江揆核定基本工資案之調整
  • 發布時間:2014/01/06
  • 最後修改時間:2014/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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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今(24)日核定基本工資調整案,每小時基本工資自103年1月1日起調整至新臺幣115元,每月基本工資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至新臺幣19,273元;估計將分別有31萬名時薪勞工及176萬名月薪勞工受惠。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業於102年8月28日召開第26次會議,經通盤考量當前經濟及社會情勢,共識決議:「一、每小時基本工資自103年1 月1日起調整至115元。二、每月基本工資自103年7月1日起調整至19,273元。自103年1月1日起,年度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累計達(含)3%以上時,再行召開下一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全案經勞委會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於今(102)年9月10日陳報行政院核定。

勞委會表示,今(102)年第26次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於審議程序上,為讓勞、資團體代表充分溝通並求最大共識,於會議之初,即徵得全體委員同意,由勞、資代表先就基本工資調整分別進行討論及交換意見後提出各自之建議案,嗣由全體委員共同進行審議達成共識;如無法達成共識,再由第三方公益委員參考勞、資雙方委員意見後提出建議案,並由全體委員達成共識。本次會議係經由勞、資團體代表兩次分組討論,及全體委員充分溝通後,作成共識之決議,為爾後基本工資之審議創設出一套不同已往的模式。行政院指出,透過此次先建立程序共識再作實質議題之討論模式,將有助於建立日後勞資雙方互信協商之基礎,凝聚更周延之共識,以利基本工資之審議。

江院長強調,照顧勞工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責任,未來仍將要求勞委會衡酌勞動情勢與經濟發展之情況,持續審慎檢討基本工資,以保障勞工基本生活。